阿里“双11”前为“二选一”正身:正常的市场行为 也是良币驱逐劣币
2019-10-15 09:35:33来源:阅读:1
阿里“双11”前为“二选一”正身:正常的市场行为 也是良币驱逐劣币


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述评)“双11”前的“二选一”难以避免,电商企业忙着摆脱嫌疑。10月14日消息,针对“二选一”事件,阿里集团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回应称,“二选一”本来就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也是良币驱逐劣币。目前,“二选一”已列入《电子商务法》的监管范围,平台的强迫行为将属于违规行为。

王帅特意强调,二选一从来只是一个伪命题,是某些企业常常用来竞争的手段,阿里不愿再被动的配合某些企业的无底线无休止的炒作了。

王帅的反应与回应中使用的“某些企业进行炒作”的词汇,刺激着行业神经,并被认为暗指拼多多。10月2日,拼多多对“三只松鼠的商品从未授权在拼多多平台售卖”一事作出回应,称此次事件的本质是“双11”之前的“二选一”的舆论造势,并把此次的品牌商拉锯上升到了“新消费”与“新零售”之战。

此外,在王帅看来,“二选一”本身是最朴实的商业规则,平台只向有诚意的品牌商开放资源。“平台为组织大促活动必须投入大量资源和成本,也就有充分的理由要求商家品牌在货品、价格等方面具有对等力度,以充分保障消费者利益。平台不是土豪,成本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大促活动的各项资源天然稀缺,只能向最有诚意最积极参与大促活动的品牌商家倾斜。”

利用“二选一”抢夺商家资源时,商家与消费者成为最终为“二选一”带来损失买单的人群,商家的销量、销售额均受到影响。电商行业专家鲁振旺表示,电商企业与其通过争夺商家资源进行博弈,还不如将重点落在提升消费服务、探索商业模式方面。在他看来,电商巨头间竞争不再是产品层面的竞争,而是商业模式之间的竞争。

今年以来,电商“二选一”引发了各界广泛关注。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实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依法查处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之前报道

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述评)“二选一”似乎已成了历年“双11”、”6·18”开始的垫场戏。国庆长假期间,拼多多与三只松鼠有关官方授权的“你来我往”,将电商间的竞争摆上了台面。拼多多认为三只松鼠发声称“三只松鼠的商品从未授权在拼多多平台售卖”,是“双11”之前的“二选一”的舆论造势,更强调是“新消费”与“新零售”之战。在电商这场由来已久的“排他性”行为背后,任何一个电商平台都选择用自身优势获取品牌资源,补贴与低价策略便是拼多多的杀手锏。

10月1日,三只松鼠通过官微发布声明,国庆假期期间,发现拼多多平台出现大量非授权商品销售。三只松鼠称,未在拼多多开设官方旗舰店,且从未授权任何经销商及店铺在拼多多进行售卖。当前拼多多平台上的品牌为三只松鼠的商品来源渠道不明,亦无法提供售后服务,无法对主人的权益予以保障。同时微博内容强调,拼多多平台的非授权商品已严重侵犯了三只松鼠知识产权,将于近日委托律师维权。

阿里“双11”前为“二选一”正身:正常的市场行为 也是良币驱逐劣币


对于三只松鼠的质疑,拼多多于10月2日进行了公开回应。拼多多表示:被迫发表声明称自己在拼多多平台销售的正品“未经授权”,压力必然已经山大,拼多多对此表示理解。“普惠、人为先、更开放”为代表的“新消费思想”,与利用资金和优势市场地位对品牌商线上线下渠道整合管控以谋取平台利益最大化的“新零售主义”未来必然处在长期博弈之中,而其中最大的受益人恰恰是普通消费者。


阿里“双11”前为“二选一”正身:正常的市场行为 也是良币驱逐劣币


10月7日北京商报记者搜素发现,拼多多上有一家名为三只松鼠的店铺,标注为“品牌”,该店铺显示的商品数量还在增加。截至10月7日,拼多多上的三只松鼠店铺在售商品数为1506件,总售超过10万+。据悉,店铺类型为三只松鼠于拼多多的品牌专卖店。

在拼多多给出的官方回应中,“新消费”与“新零售”之争不禁让行业习惯性想到拼多多与阿里的争夺。而在这场比拼中,拼多多正在用价格战和现金补贴的方式邀请消费者和品牌商的参与。

“几乎所有的品牌商家目前在拼多多平台0交易佣金、支付费率低,广告费用低,运营成本低,所以价实。对于一些消费者希望获得高性价比的品牌商品,平台会继续在2019年双十一期间施行“百亿补贴”,击穿全网底价。”拼多多在回应中如此直言。

自《电子商务法》实施以来,对“二选一”有所遏制,但企业暗中较量仍未停止。今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实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如今,拼多多与阿里的摩擦不断发生,“二选一”屡次发生。今年“6.18”前期,格兰仕就成为了双方竞争的牺牲品。格兰仕在服务公众号上发布《关于格兰仕在天猫平台出现搜索异常的声明》称,自5月28日格兰仕拜访拼多多以来,格兰仕在天猫平台的搜索端陆续出现异常,导致正常销售遭遇严重影响。此前,格兰仕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梁昭贤刚刚造访拼多多总部,双方确定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往年,老板电器、美的等家电品牌同样陷入到“二选一”的漩涡。

今天4月,拼多多小二与网红店主赵大喜拉开了撕扯大战。赵大喜认为后者的“大喜服饰旗舰店”为抄袭行为,拼多多小二则认为该店铺是赵大喜的代运营店铺,高调质疑拼多多是受电商行业潜规则“二选一”的影响。彼时,十月结晶、荷兰乳牛、GXG等几千个品牌也在面临“二选一”的难题。

电商“二选一”已被《电子商务法》定性为违法行为。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表示,电商企业对品牌商施加附加条件的确违反电商法,但“二选一”难以取证,被降权和搜索限流等行为均存在追责难的情况。

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研究员赵振营称,对于品牌商来讲,电商终究是渠道,是销售商品以及快速达到销售业绩的渠道之一。品牌商对手握庞大流量的电商一定程度上有所“忌惮”,尤其是到了大促期间能够为其带来可观销量的电商平台。“如果品牌是依靠某一个单一的电商渠道壮大起来的,自然会在大促期间有所表态。但也不能排除是品牌商与品牌授权的经销商争夺大促销量,才扯上二选一。其实品牌自身,并不在意增加更多的销售渠道。”

实际上,品牌商在平时会有意规避各个电商平台间的竞争,例如通过修改店铺名称、商品搭配方式等。而一些供应链完善,或以线下销售渠道为主的品牌商来讲,并不在意电商的排他要求,甚至会直接放弃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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